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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保协议管理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发布日期:2015-12-14 00:00 来源:http://www.kslqsw.com 点击:

截止2015年6月30日,市社保中心共完成了2014年度1121家医保定点单位中1051家服务协议的签订和录入工作。本次协议整体签约率达93.8%,仅29家定点单位因新定点、办理更名、搬迁等原因还未签约,还有一些定点单位因暂停或拟取消定点资格而未签约。

我市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对定点医疗机构一直实施协议管理,每两年签订一轮服务协议,以参保职工基本医疗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为前提,依据法律法规,不断修订和完善定点单位服务协议。实施协议管理以来,绝大多数定点单位能严格按照服务协议,认真执行医保政策规定,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格控制药品处方量、药品自费率、个人负担率,基本做到了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合理医疗,基本杜绝了超量用药、过度检查、模糊收费、分解收费、分解住院、以药易药或物等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参保人员的满意度稳步提高。

下一步,为进一步夯实的基础管理,以信息网络等现代化管理手段为支撑,促进协议管理的规范化、便捷化,不断提高管理效能,我们将对下一轮服务协议采用电子签订的形式:由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电子文档到电子公证人(CA认证)提供PDF格式全文下载,再到定点单位收件人,定点单位电子确认后即视为签订成功并同时具备法律效应(接收即生效),由此减少定点单位的来回奔波,节约经办机构的人力物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随着依约管理、有据可行、谈判机制、约谈机制等管理理念和方式的推进,标志着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正向精细化、个性化、实情化、法治化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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