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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试行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

发布日期:2019-11-07 00:00 来源:http://www.kslqsw.com 点击:

《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试行)》近日公布,将根据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供学位数,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新市民子女到公办学校入学。此举将进一步规范我市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

据了解,本办法所称昆山市新市民子女,是指夫妻(含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中至少一方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的非昆山籍人员符合入园、入学年龄的子女。公办学校是指本市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以及由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新市民积分包括房产年限、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计划生育、遵规守法守法等五项指标,积分总值为各项指标加减得分之和。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只能选择在本市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夫妻一方计分,不交错或重复计分。随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个人信用情况将逐步纳入积分内容。

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将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具体程序为:一、公布准入学校。各区镇会同教育部门确定当年度新市民子女准入学校,经市政府批准后,于每年2月底前统一在昆山教育网(www.ksedu.cn)上公布。二、提出入学申请。积分入学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日期为当年度3月1日至3月31日。三、核实申报信息。各相关部门于当年度6月15日前完成申报信息核实工作。四、公布可供学位。各区镇会同教育部门预测当年度准入学校可供学位数,经市政府批准后,于每年5月底前统一在昆山教育网上公布。五、公示积分排名。各区镇根据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经教育部门认定后,于当年度6月20日前在昆山教育网上公示。六、公布准入名单。各区镇根据辖区内准入学校可供学位数和申请人积分排名,确定当年度各学段积分入学准入名单,并于6月底前统一在昆山教育网上公布。七、安排相应学位。各区镇在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统一报名之前,向符合积分入学的新市民子女发放相应学段积分入学准入卡。八、办理入学手续。取得积分入学准入卡的申请人,凭准入卡及户口簿、住宅房屋产权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到准入学校进行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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