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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周市镇购房落户迁户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6-05-19 00:00 来源:http://www.kslqsw.com 点击:

昆山周市镇购房落户迁户服务指南

昆山周市镇购房落户迁户服务指南

购房申请入户审批

(单位职工)

一、设定依据:

昆政发[2005]47号《昆山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

二、办事程序:

申请→审批→发证

三、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

2、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以房产证上签发日期办理3年以上,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被本市单位合法聘用且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申请日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且目前须在职);

4、养老金手册、医保手册的原件、复印件及社保、医保的缴费清单(社保、医保缴费需用工单位向昆山市社保中心自缴费之日起至申请日连续正常缴纳3年以上,补缴养老金不予采纳);

5、工资卡或单位原始工资单原件及复印件(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昆山市上一年平均水平);

6、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户籍证明;

8、整户迁入的需提供结婚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配偶无业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允许随迁:随迁配偶是城镇的须提供原户籍地镇以上劳动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农村户口的可提供当地村委会证明;

9、原户籍地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在昆现房屋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证明(违反计划生育的整户不予迁入);

10、迁移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证明。

11、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五、收费项目:无  

六、办理窗口:公安局(户政),咨询电话:400-135-2008

七、相关表单:《户口申请表》、《迁入人员原户籍乡镇计生办证明》、《昆山市迁入人员家庭计划生育登记表》

购房申请入户审批须知2

(经商、兴办产业)

一、设定依据:

昆政发[2005]47号《昆山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

二、办事程序:

申请→审批→发证

三、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

2、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以房产证上签发日期办理3年以上,面积80平方米以上);

3、本人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办理3年以上);

4、纳税证明(个人累计人民币20万元以上,由税务部门出具纳税清单);

5、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迁移人户籍证明;

7、整户迁入的需提供结婚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配偶无业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允许随迁:随迁配偶是城镇的须提供原籍地镇以上劳动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农村户口的可提供当地村委会证明;

8、原户籍地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在昆现房屋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证明(违反计划生育的整户不予迁入);

9、迁移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证明;

10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五、收费项目:无

六、办理窗口:公安局(户政),咨询电话:400-135-2008

七、相关表单:《户口申请表》、《迁入人员原户籍乡镇计生办证明》、《昆山市迁入人员家庭计划生育登记表》


服务热线:50333566  400-051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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